小区内水泵房的建设要求

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4.04.16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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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用水泵房必须单独设置,不得与消防泵房共用,设置于地面上的水泵房,需具有单独的门窗,尽量远离住户,不得影响居住环境。

生活用水泵房必须单独设置,不得与消防泵房共用,设置于地面上的水泵房,需具有单独的门窗,尽量远离住户,不得影响居住环境。泵房应设置于该小区最接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口处,且应设置在进出便利畅顺的地方。

 泵房内地标高不得低于外地坪标高 ,地板、墙壁、屋顶防水设计应合理统一,不得渗水、漏水

泵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二次加压设备安装需要进行设计,单套设备面积不小于30平方(实用净面积,箱式需另提供水箱空间,泵房净高不低于3米,确保设备维修、备件储存空间。

泵房应安装坚固的钢制甲级防火、防盗门、窗。防火防盗门的尺寸应满足最大设备的需要(大门尺寸不小于1.8米×2米),窗户和通风孔应设防护栅式网罩。在泵房入口处放置清楚的泵房位置示意图。门口设置不低于40cm的不锈钢挡鼠板。

泵房内应设置门禁管理系统、红外感应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,并能通过网络与供水单位控制中心相连。门禁、视频、红外感应系统之间应能够实现安防联动,保障泵房环境安全。

泵房内设备基础应高出地面0.2米,控制柜基础应高于地面0.3米,混凝土基础强度不低于C20。基础周围应留有不少于 0.5米通道。

泵房内应设置排水设施,应保证地面干燥无积水。

泵房内应设置独立的通风装置,保证通风良好

泵房内应配有温湿度计,按泵房面积配备工业除湿系统,自动开启。

泵房内必须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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